有個妻子要過生日了,她希望丈夫不要再送花、香水、巧克力或只是請吃頓飯。她希望得到一顆鑽戒。
“今年我過生日,你送我一顆鑽戒好不好?”她對丈夫說。
“什麼?”
“我不要那些花啊、香水啊、巧克力的。沒意思嘛,一下子就用完了、吃完了,不如鑽戒,可以做個紀念。”
“鑽戒,什麼時候都可以買。送你花、請你吃飯,多有情調!”
“可是我要鑽戒,人家都有鑽戒,我就沒有,就我賤、沒人愛……”結果,兩個人因為生日禮物,居然吵起來了,吵得甚至要離婚。
更妙的是,大吵完,兩個人都糊塗了,彼此問:“我們是為什麼吵架啊?”
“我忘了!”太太說。
“我也忘了。”丈夫搔搔頭,笑了起來:
“啊!對了!是為了你要顆鑽戒。”
再說個相似的故事:
有個太太,想要顆鑽戒當生日禮物。但是她沒直說,卻講:“親愛的,今年不要送我生日禮物了,好不好?”
“為什麼?”丈夫詫異地問,“我當然要送。”
“明年出不要送了。”
丈夫眼睛睜得更大了。
“把錢存起來,存多一點,存到後年。”太太不好意思地小聲說,“我希望你給我買一顆小鑽戒……”
“噢!”丈夫說。
結果,你們猜怎麼樣?
生日那天,她還是得到了禮物——得到了一顆鑽戒。
我們比較前面可以知道第一例中的妻子太不會說話,她一開始就否定了以前的生日禮物,傷了丈夫的心。
接著她又用別人丈夫送鑽戒的事,傷了丈夫的自尊。
最後,她居然否定了夫妻的感情。
何況,這樣硬討的禮物,就算拿到,又有什麼意思?她丈夫的感覺也不好啊!
至於第二例,那太太就聰明多了。她雖然要鑽戒,卻反著來,先說不要禮物,最後才把目標說出。
因為她說後年才盼有個鑽戒,丈夫提前,今年就給她一份驚喜,無論太太或丈夫,感覺都好極了,不是“雙贏的溝通”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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